【遺書】2012年  

2012年12月25日,清晨八點,我坐在電腦螢幕前敲打這份遺囑。用了許多時間思索,如果我是一個將死之人那麼,我將以什麼樣的方式死去。我生來多病,因為長年超時工作的關係,腸胃與肝臟皆嚴重受損。可我並不覺得自己會病死。

事實上,我是一個支持安樂死的人。每個人誕生世上,都是身不由己。無法決定自己的家庭,上天所賦予的天命,外表的美醜,能力上的天賦。儒家哲學要我們幾乎一輩子都在為別人而活。為親人,勞作,社會。古人認為生命最大的美德是成就大我,學會犧牲與奉獻。可我自私地以為,要是世上做什麼大抵都不由己,至少人類可以決定自己的死亡,一如日本作家白石一文在書裏所寫:「朝氣蓬勃地活著,就是朝氣蓬勃地死去。」我始終相信這句話並且,每日甘心這樣活著。

目前的我,還有許多的事情想做。考取記帳士證照。大學畢業。考取會計師資格。不停書寫,寫我的痛,寫大家的痛,為孤兒及弱勢族群發出微弱但是堅定的聲音。到西藏,印度,埃及和巴黎旅行。住在山上,與友人一起開一間擁有許多藏書的咖啡店。最重要的是,給從年少時就不停流浪的自己買間房子。

或許我會完成這些理想。或許不會。但我預設自己只活到50歲。我認為每個人的生,只是為了完全自己在這世上的天命,一旦完成,了無遺憾,就能夠無聲告別。這個世界大多數的死法都太殘酷並且疼痛。久病厭世。枉死。意外。天災。我是一個驕傲並且好強的女子所以,只甘願自己主宰自身的死。這樣的想法,對於快步入婚姻的我來說,一直還是有的。但難免心有歉疚。道德讓人類變得美好,但另一方面,它亦是一種束縛,一種困擾。

但是假如,我並無法活到50歲,天命讓我身不由己地在一切都還未開始便要走入結局,無論以什麼樣的方式到來我想,我都有必要留下此封書信,以備不時之需。

目前的我,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,沒有任何負債。僅銀行存款裏一點微薄的積蓄,以及存放著始終不戴的金戒指兩枚,鑽戒一枚。我想把現金留給我的親生父親,讓他動手術,讓他可以再活久一點,陪弟弟再多一些時日。餘下的戒指,留給我的親生母親,使她在未來的日子只要看見它們,就會想起我,而我的靈魂依然陪伴在她左右。

一幅今年2月14日與一位攝影師在高雄聯合舉辦的散文攝影展,那位攝影友人所贈與我的世上僅此一幅的相,是要留給我的未婚夫。在我死後,也請將我的長髮剪下。若他願意,我希望自己一頭及腰的長髮可以伴隨著他。生命中可以遇見他,是我最感幸福與幸運的一件事。我深愛他,所以願意把這兩樣我認為對自己而言最重要的物品交付給他。

餘下的尚有近千本的藏書,四本親筆日記,以及存放在隨身碟裏的稿件。這些,全權交由我的親密友人夜合處理。她會將我一部份的書籍收藏在她的身邊,將我最愛的書籍放在我的屍體旁邊,其他的將捐贈給各圖書館及孤兒院。閱讀是一件至為美好的事,我希望自己在書中所汲取到的,能夠透過同一本書,傳遞給有緣人。

親筆日記,她會為我焚燒殆盡。記憶始終是一個人的事,一個人的死去,什麼也帶不走,惟一能帶走的,或許僅有記憶。蓋棺之後,就不應存在於這世界上。我並非公眾人物,無須也不願讓人窺見我的隱私。至於我的各類稿件,她將幫我整理。或許有幸得以出版,若不,讓她留下,得以紀念,也是好的。

如果有幸在我死前尚有一口氣被送往醫院,我希望身上還能夠使用的器官可以捐贈出去,幫助需要的人,讓他們完整地活著。我知道這是死前的最後一種能感知到的疼痛與折磨,但願我能勇敢撐過並且,瀟灑地走。

最後,我要求火葬。

餘下的骨灰,不需裝入罈裏,親朋好友亦不需為我購置納骨塔位。請將我的骨灰一部份灑向野生的向日葵花田;一部份灑往大海。我的精神將與向日葵花同在,希望日後始終記得我的人們,首先會想起太陽。這樣,我就能使他們勇敢,使他們知道,我一直都在。而大海,象徵天地。我由哪裏來,就往哪裏去。

即便生命如此荒蕪,我依舊會記得它所帶給我的種種美好。

 

arrow
arrow

    冷若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