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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金錢債跟人情債是兩碼事。就前者而言,還債是債務人立即失去他所交付的東西;另一方面,欠債則是債務人占有了屬於別人的東西。就後者而言,債務人在還債時仍然負著債,債務人是以負債本身來償債的。如果我還了普蘭西烏斯的債,我不會因此而不再負他的債;如果這不幸的事情沒有發生,我也不會減少我對他的善意。——《阿提卡之夜》(Noctes Atticae)奧盧思.革利烏斯(Aulus Gellius),引自《為普蘭西烏斯辯護》(Pro Cn. Plancio),尤利安努斯對西塞羅的演講

晨起時讀到這一段,想起王菲唱的《匆匆那年》,說,我們要互相虧欠。成為彼此的債務人,以負債本身來償債,積欠越來越多,情感也就越來越深。人與人之間就是這樣,於是流年匆匆,倏忽遲暮,發現還留在身邊的人,總是沉甸甸的,歲月淘洗不走,有一種陳舊的隆重。


認識一個人,不願意欠人感情債,即便只是贈送一本書,他亦要想著償還。他說,我是一個流浪的人,隨時都要準備輕裝上陣,因此必須沒有包袱。他的輕使人無法將他留住,這塵世也不能。


很多時候,我們其實不若自己所想的那樣熱愛生活,或者活著本身。沒有情感,生命將變得輕盈,擲地無聲,生死只是一顆塵埃的起落。所以要有羈絆,那是用來留住自己的理由,因為自己被記得,被需要,所以情感變得隆重,人彷彿才擁有生的價值。沒有情感的人是空的,毫無依傍,像站在孤獨的懸崖,隨時都可以無聲消失。


在大多數的時候,我仍習慣做一個不留的人。我相信因果輪迴,希望這一世的因,可以在這一世就結果,這樣下輩子,就可以做一個潔淨的人。但是我喜歡你,我就要對你有所虧欠,並不償還。因為這樣,我們的糾纏就可以持續到下輩子,再次找到彼此,如此無有完盡。


我們要互相虧欠,我們要藕斷絲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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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落葉不掃,待知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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