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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亦舒的《舊歡如夢》,裏面有一句話,說,因為我愛他,因為我始終沒有得到他,因為我再也沒有碰見一個比他更好的人。

所以時常我們珍惜並且後悔的,總是記憶裏那些我們曾經得到,後來又失去的。不曾完整並恆久地得到,所以覺得他好。或許並不深愛,只因失去而有了美好的幻覺。在寂寞的時候,那些失落的溫柔,就會特別使人懷念。曾經被這樣深愛,被慎重地記在心上,是好的。只是失去了,獨有記憶,便覺不夠。

微小的細節愈來愈深刻。比如,她單薄瘦削的肩膀。他溫柔如鹿一般的眼睛。她獨立並且囂張的說話語氣。他習慣在喝醉的時候微笑,說許多話。

因而有了影子與比較。

她走路的模樣像她。她堅持付帳,這也像她。同樣在不恰當的時間裏伸懶腰,舉止肆無忌憚。眉目似她不似她。他們因此偶遇兩次,而又錯認兩次。

她愛過的人所給她的,只是周到。他並不特別,但是使她自在。她已不再年輕,能與一個人自在相處,淡泊度日,就是好的。生活只能是一杯水,而不是煙花。但是他不同。這個認錯她兩次的男子,他有一顆善感且溫柔的心。他注意她走路的姿態,觀察她每一個細微的舉止。他把她認錯為另一個人,但她又是這樣明白,天下之大,再沒有另一個人能夠如此精準地找到她。能被人從背影一眼認出,是件多麼幸福的事。

留下地址與電話號碼,她不認為替身的關係有何不可。他們都是影子,注定要在燈下相遇,看著對方的眼睛,叫喚另一個人的名字。

然後慢慢的,就會遺忘。

記憶原來是屬於逝去的,而它本身,亦會在時間裏逝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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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冷若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